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视力保护色:
关于建立台州市外语翻译人才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12  09:11     信息来源: 市外办              浏览次数:

为挖掘我市翻译人才,整合翻译资源,加强我市翻译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翻译人才相互学习交流,全面提高翻译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我市对外交流合作活动质量,更好地服务台州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建设,台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征集翻译人才, 择优建立翻译人才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翻译事业,有较好外语专业基础,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全日制本科外语专业毕业(英语专业的提供专业八级证书复印件,日语专业的提供一级证书复印件,其他语种的提供所学专业最高级别语言能力证书复印件);

2.获中、高级翻译任职资格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在境外使用该国语言学习或工作两年以上,能熟练进行口、笔译者(提供境外学习或工作证明);

4.具备长期口、笔译翻译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双语互译能力,能胜任各种类型及难度的口译或笔译。

二 入库人员权利

1.可参加由市外事办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如外事礼仪培训、翻译技巧培训等);

2.可参加由市外事办组织的翻译人员学习交流座谈与联谊活动;

3.市外事办将不定期向入选人员发送我市最新经济社会概况和外事动态资料,以便入选人员及时掌握市情,更好地做好翻译工作;

4、有机会参与我市大型外事活动的志愿翻译工作。

三、申报入库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申报工作,在自愿的基础上,将符合以上条件的翻译人员进行上报,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台州市翻译人才登记表》(附后)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市外事办对外联络处邮箱,邮件主题统一使用“翻译人才库+姓名”的格式。

四、审核与管理

 对于申请登记的翻译人才,将由市外事办予以审核,择优入库,对入库翻译人才实行动态管理。翻译人才库实行信息资源共享,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由市外事办推荐参加市域各类重要外事活动,有关单位、部门或企业需要翻译人才时,可由市外事办从翻译人才库中推荐人选。同时,市外办将不定期组织成员进行培训及交流活动。

联系电话:88510381 

电子邮箱:tzwaiban@163.com

地址:台州市行政大楼528室

关于建立台州市外语翻译人才库的通知.docx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