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证申请须知
1. 中国公民办理赴法签证,普通护照持有者通过法驻华使领馆在华设立的签证代办中心递交签证申请。
2. 赴法签证主要分为短期申根签证(停留期少于3个月)和长期签证(停留期超过3个月)两大类。短期申根签证有访问、旅游、探亲或因私访问、短期学习等;长期签证(D类)属于国别签证,去其他申根国无效。
3. 法实行领馆辖区原则受理签证申请工作,不可跨领区申办签证。
4. 签证申请须在线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签证中心办理手续,过时需要重新预约。
5. 必须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
6. 申请人须本人递交签证申请。
7. 如被拒签后,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法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录法国签证申请中心并注册。
3. 注册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回答问题,获得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4. 准备材料阶段
1) 需要公证、认证的文件提前准备,有时认证需要较长时间。
2) 需要第三方辅助的文件,如翻译类文件。
3) 自己手头的文件,如身份证件或有关文件的复印件等。
4) 用英文或法文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字。
5. 再次登录网站,选择合适的时间递交签证申请,打印预约通知单。
6. 带预约通知单、签证申请表和材料,以及护照准时来到签证申请中心。
7. 交纳签证费及签证服务费,签证中心可以接受现金或刷卡方式付款。
8. 递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详细审查签证申请材料,提问一些相关问题。在征得申请者允许后,材料会由签证申请中心转至使领馆。
9. 登录网站查询签证申请进程。
10. 领取护照。获得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签证处联系。
三、 签证申请需要材料
1. 短期签证(C类)申请,参照“申根签证”。
2. 长期签证(D类):
1) 申请在法从事工商、手工业活动及设立企业长期签证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需准备两套,按照下述顺序排列:
⑴ 一般文件
² 三份(或四份)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签字的长期签证申请表。
² 四张近期护照照片。
² 护照原件及所有记载本人信息页的复印件二份。
² CERFA n°13473*01 表格,原件及复印件。
² 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同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² 申请人近十年在居住国家的无犯罪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² 申请人在原籍国及在最近十年所居住的国家的未曾破产声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² 完税证明或税单,限曾在法国居住并离开法国不满四年的申请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² 如必要,提供与申请人将要从事的工商和手工业活动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⑵ 相关业务的文件
² 以个人名义开展业务
Ø 企划书及未来几年的经费预算原件,复印件两份。
Ø 由总部设在法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或被认可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同意承保文件,或申请人在注册地为法国的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² 创业
Ø 提及业务内容的房屋租赁承诺或转租合同,或经营场地业主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所有与经营场地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如有必要,还需提供住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购买营业资产:营业资产出售承诺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² 租赁管理
Ø 租赁管理承诺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商事企业登记注册证明(营业执照)或(三个月内有效的)前任经营人职业目录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以业主名义签定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² 以公司名义开展业务
Ø 企划书及未来几年的经费预算;原件及复印件。
Ø 由总部设在法国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证明或被认可的保险公司出具的同意承保文件,或申请人在注册地为法国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² 成立法国企业
Ø 提及业务内容的房屋租赁承诺或转租合同,或经营场地业主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所有与经营场地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含有注册资本出资构成内容的公司章程草案;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² 成立法国企业,同时是外国公司子公司
Ø 任命书或主管机构的任命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外国法人公司章程及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如可能,外国法人注册地银行开具的证明,说明外国法人在该银行拥有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提及业务内容的房屋租赁承诺或转租合同,或经营场地业主的许可证明,或其它所有与经营场地有关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含有注册资本出资构成内容的公司章程草案;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成立外国法人在法代表机构任命书或主管机构的任命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Ø 外国法人公司章程及最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或如可能,外国法人注册地银行开具的证明,说明外国法人在该银行拥有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2) 申请法国公民配偶(长期居留签证)
⑴ 法国公民配偶可以在法国签证申请中心事先预约后,直接向法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
⑵ 两张已签字的长期申请表,内容须用英文或法文填写。
⑶ 两张近期白底证件彩照。(3.5x4.5cm,照片干净清晰,无折叠污痕)。
⑷ 填写OFII表格原件及复印件。
⑸ 护照资料页及护照前5页以及所有包含签证及盖章页的复印件。
⑹ 结婚证明:
² 如已经在法国注册结婚:三个月内由市政厅颁发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册原件和复印件。
² 如已经在国外注册结婚:在法国领事馆法国人事处出具的3个月内有效的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册原件和复印件。
⑺ 配偶法国国籍的证明
² 如法国配偶居住在中国;领事卡复印件及注销证明复印件。
² 如法国配偶不居住在中国;其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国国籍证明的复印件;或注明其法国国籍的出生证。
² 如有必要,需要入法国籍法令的复印件。
² 如有必要,需要法国公民身份复原法令和复印件。
⑻ 配偶的意愿信原件和复印件。
⑼ 在法居住证明的复印件。
⑽ 日常生活证明的复印件;材料由您选择(共同开立的银行账号,有双方姓名的发票,双方往来信件,及法国配偶护照上中国主管机关签发的签证复印件,等等);
四、 签证、认证信息
1. 入境签证:法方依据签证申请人的要求签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法去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10小时免办签证,超过10小时应申办过境签证。如在同一机场,需要过海关边检,也要申办过境签证。申办过境签证须先办好前往目的国签证,填写申请表,照片2张,提供机票订单1份,如过夜需提供酒店订单,目的国签证复印件。法方发准许停留5天的过境签证。
3. 认证
1) 当事人须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2) 出生公证书须加贴当事人照片并盖钢印。
3) 认证时间:15个工作日。
五、 法国驻华使领馆信息
法国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东三街3号 邮编:100600。
电话: 010-85328080 传真:010-85324841
网站: http:// www.ambafrance-cn.org
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安徽、江苏、浙江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层
邮编:200001
电话:021-61032200 传真:021-61352089
网址:http://www.consulfrance-shanghai.org
法国驻广州总领事馆
领区:广东、广西、福建、海南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9号 邮编:510098
电话:020-28292000 传真:020-28292061
网址:http://www.consulfrance-canton.org
法国驻武汉总领事馆
领区:湖北、湖南、江西
地址:武汉市建设大道568号 武汉国际贸易商业中心1701-1708室
邮编:430022
电话:027-85778403 传真:027-85778426
网址:http://www.consulfrance-wuhan.org
法国驻成都总领事馆
领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
地址:成都市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30楼 邮编:610016
电话:028-66666060 传真:028-66666103
网址:http://www.consulfrance-chengdu.org
法国驻沈阳总领馆
领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十三纬路34号 邮编:110003
电话:024-23190000 传真:024-23190001
网址:http://www.consulfrance-shenyang.org
法国驻香港总领馆
领区:香港、澳门
地址:香港金钟夏悫道18号海富中心2座25-26楼
电话:00852-3752 9900 传真:00852-3752 9901
网址:http://consulfrance-hongkong.org